消防安全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23-04-12    浏览:172次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预防和扑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人力、物力、技术等方面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一但发生火情,能够迅速有效地予以扑灭,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以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工作,成员由护校队人员组成。

二、配备以下消防器材

灭火器、软管、水桶、脸盆、铁锨,沙土等。

三、防范预案(措施)

1.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教学区。

2.教学区和办公区不得使用明火照明(煤油灯、蜡烛等)。

3.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4.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5.组织全校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四、应急处理措施

(一)处理程序 

1.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补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2.迅速组织学生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扑救)。                

3.在实施第(1)、(2)点工作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4.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同时抢救受伤人员,把伤人送进医院。

5.当灭火工作结束后,由消防领导组织检查剔除再场及附近余火隐患,保证不能发生复燃,并安排好火灾现场人员值班,确保万无一失。

6.排查事故原因,小火险扑灭后,要向学校领导汇报;比较大的火灾,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要立即报教育局。
   (二)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

五、责任追究

消灭火险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对直接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给予批评、记过、解聘等处分,并在全校通报,以便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