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二十二中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12    浏览:151次

按各部门职责分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及“首遇责任制”的原则,层层抓管理,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学校师生非正常死亡“零”指标,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发生。

一、各级负责人职责

(一)分管部门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评估并制定安全方案,排除安全隐患,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学校安全办备案。对组织不严密不按要求进行的视情况扣除奖励工资,不参与年度评优评先。

(二)分管领导及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24小时值班巡查到位,及时到岗,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并上报,在《值日记录》上记录。

二、班主任职责

(一)认真组织学生每日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有教案、在班务会记录本上记录详细。

(二)及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件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一次未及时处理、记录、上报扣2分.

(三)发现学生1.攀爬学校围墙;2.用篮球架倒立;3.站在课桌椅上把头伸出窗外;4.下楼滑行;5.打架;6.在教室过道狂奔追逐;7.带管制刀具;8.玩爆竹、火药枪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发现一人次扣1分。

(四)参加并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五)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次扣5分。

(六)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未做到以上一项的一次扣5分。

 三、学科教师职责

(一)值班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值日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上报安全办,并与相关班主任沟通。任一项未做到扣5分。

(二)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一项未做到扣5分。

(三)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未做到的或处理不到位的扣5分。

(四)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不到岗、不作为的扣5分。

(五)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六)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习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四、后勤人员

(一)参加学校组织安全学习工作,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二)完成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安全问题,则要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三)开展每月一次岗位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并及时处理。一项未做到的扣5分。

五、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有以下情况的任何一项,学期中各项荣誉评比,职务晋升,考核评优、评先等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一)发生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伤害师生或劫持学生案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二)师生违法犯罪受到处罚事件;

(三)师生进省、进京上访、罢课及非法游行、集会事件;

(四)发生1人以上责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责任事故事件;

(五)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实的。

六、说明

安全考核以100分合计,学校根据考核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