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二十二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2-12-23    浏览:262次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以及《河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河南省实施〈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教师〔2021〕492号)等制度规范,以及市教育局(新教〔2022〕208号)《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我校全体教师。

二、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评价以《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依据,主要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等十个方面。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孤立、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午托机构等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幼儿教师不得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或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等活动,不得泄露幼儿及家长的信息。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30%。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受到处分的,师德考核等次确定如下: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师德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师德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上述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情节轻微,未受到上述处分的,当年师德考核应酌情扣分。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师德考核在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下,以教研组、处室为单位组织实施,每年底进行一次。考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并严格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一)建立领导机制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群 赵振亚,副组长:李海蓉 孟凡璐 郝子耕,成员:刘彦利 牛卫周 魏国 刘剑雨 彭佳 侯宗国 张雯 荆瑞涛 张楠。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评分标准(附后)。

(三)组织评议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等开展师德评议。

任课教师的师德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教师自评(权重20%):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新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表》(附件1)。

教师互评(权重20%):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互评。

学生及家长评议(权重30%):以班级为单位,学生、家长对教师进行评议。

学校评议(权重30%):考核领导小组结合教师平时师德表现,对全体教师进行评议。

行政不带课职员的师德考核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职员自评(权重20%):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新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表》(附件1)。

职员互评(权重20%):以处室为单位,组织职员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互评。

教师评议(权重30%):教师对职员进行评议。。

学校评议(权重30%):考核领导小组结合职员平时师德表现,对全体职员进行评议。

(四)综合评定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家长、教师等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位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确定考核等次意见。

(五)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复核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诉。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相关材料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学校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填写附件2。

(六)考核结果备案

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新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市教育局备案。

(七)其他要求

教师支教、交流期间,师德考核在支教、交流学校进行,考核结果提交至原单位,由原单位统一汇总报送。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三)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调整工作岗位或高职低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的,应给予相应的处分。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师德考核主体责任。学校要提高对师德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主体责任。校长、书记是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师德考核的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二)完善制度,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要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细化师德考核指标体系,改进师德考核方式方法,规范考核程序,提高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

(三)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学校要以师德考核为抓手,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弘扬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附件:  1.新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表

         2.新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备案表

         3.新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新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表

   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籍贯

 


 

民族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入职

时间


教龄


职称


工作单位及

行政职务


是否担任班主任


任教学段学科


教师资格证种类


 


师德表现突出事迹(含奖励)

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含处分)



测评

分数

教师自评


教师互评


学生及家长评议


学校评议


考核

结果

综合评分

考核等次



考核小组意见

 

 

 

 

 

 

 

学校公章

     

 

 

注:此表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附件2

新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备案表

   年度)

单位(公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

师德考核等次

备注





























































注:此表仅填写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并注明原因。


附件3

新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情况统计表

   年度)

单位名称:

教职工总数


专任教师数


参加考核

人数


优秀人数


合格人数


基本合格

人数


不合格人数


单位意见

 

 

 

  

盖章

     

 

单位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分管科室盖章

     

参加考核人员花名册

(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顺序填写)

序号

姓名

性别

岗位职务

职称

考核结果

备注




































注:此表学校/二级机构填写。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需注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