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赶考路上有我”群众性主题 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3    浏览:289次


各县 (市、 区 ) 文明办,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

根据省文明《关于组织开展全省 “赶考路上有我”群 众性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新乡市 “赶考路上有我” 主题系列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确保主题活动高效、 完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书画摄影作品报送要求

1.书画摄影作品要求主题鲜明、 内容向上、构思巧妙, 能够充分展现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见证党的二十大精神 转化为中原儿女的生动实践,记录伟大时代的光辉印记, 赞新时代新征程,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 人精神谱系,彰显全省党员干部群众在赶考路上勇毅前行 坚定决心,描绘人民群众共建共享、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 

2.书法绘画类每位作者只限 1 幅作品参评,作品电子版  片像 素不能低 3M。  中 国 画 、 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 138cm*69cm, 统 一 为 竖 式 ;  油 画 、  版 画 尺 寸 不 超 过 100cm*140cm;水彩画尺寸不超过 78cm*108cm。所有投稿作品 勿托裱或装裱,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草书和篆书作品需附释文

3.摄影类每人限投 8 幅摄影作品,组照不超过 3 组 (每  4 幅 ),格式为 JPG 格式,分辨率为 300dpi 及以上,单 幅大小不超过 20M,达到印刷出版基本要求,不接受合成图片 脑技术修改制作的作品。每幅 (组) 作品需附文字说明 ( 100 字以内,包括作品拍摄时间、地点、呈现的内容等)。

4.书画摄影作品首次报送电子版即可,待确定获奖后 由各地文明办统一邮寄原件。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 稿的法、绘画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 易折、破损的纸张。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主 张和励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形式方面的 制作。

、演讲作品报送要求

1.演讲作品要求以新颖的视角,围绕 “赶考路上有我 ,展现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奋 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全面展现新 中原儿女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奋力走好新时代第 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的昂扬斗志。

2.演讲作品需录制成短视频报送,要求为MP4 格式,  1920*1080 横屏拍摄,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 时长不超过 8 分钟,同时报送演讲作品文字稿、100 字以内 的演讲者个人简介和 200 字以内的演讲内容简介。视频文字 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和视频。           

3.演讲内容要主题明确、深刻,观点正确、鲜明,见解

独到、新颖,材料真实、典型,事迹生动、感人,文字简练、 畅。

4.语言表达要语音规范、吐字清晰,语速恰当、语调适

度,声音洪亮、流畅自然,情感充沛、扣人心弦,能熟练 达所演讲的内容,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

5.仪态着装要端庄大方、衣着整洁,举止自然、得体 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精神饱满、动作适度,能较好 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表达对演讲稿的理解。

三、参赛须                                     

1.书画摄影以及演讲参赛作品统一 以所属文明办为

位, 由县 (市、 区 ) 文明办填写作品汇总表 (见附件) 进 。省级及以上书画摄影类、演讲类协会会员不在参赛范 

2.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 作品,主办方不承担因任何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 纠纷,将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文件名和邮件标题格式为“所属县 (市、区 )

+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书画摄影作品进入终评的, 由市明办统一邮寄原作至省活动评审组,不能按时提交原 视为放弃。所有参赛作品展出后统一退件。

4.所有作品一经提交参赛,活动组织机构便拥有作品推 广使用权,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研究、摄像、录像、及宣传等。凡报送作品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 通知的各项规定。

5.各县 (市、 区 ) 文明办要集中组织各级文明村镇、 明单位、文明校园开展 “赶考路上有我”主题系列活动,同 面向社会征集优秀作品。

四、报送时间方

1.书画摄影和演讲作品请于 6 月 1 日前报送至电子wmb852@163.com,确定获得推荐资格后作品由所属文明送至新乡市委宣传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科。

人:王玉成  电话:3031016。

 

附件:1. “赶考路上有我”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推荐名分配表                   

2. “赶考路上有我”书画摄影作品汇总表

3. “赶考路上有我”演讲作品汇总表

 

 

 

 

           新乡市文明办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