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乡市第二十一届优秀教育科研 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4    浏览:162次

新教科研字〔2015〕03 号

 关于开展新乡市第二十一届***教育科研

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

为进一步繁荣教育科学研究事业,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我市教育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根据我市教育科研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新乡市第二十一届***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新乡市第二十一届***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工作安排

(一)评奖范围

凡我市教育工作者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一项):

1.已公开出版或在CN级以上教育专业期刊发表的教育科研成果。

2.2015年结题的市级教育科研课题,且鉴定等级良好以上的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3.学校一线教师开发的校本课程。

(二)申报成果的内容

本届评选的科研成果,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育、师范教育、幼儿教育等方面的研究以及素质教育、德育研究、创新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习科学、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专项研究。

(三)申报成果的形式

申报的教育科研成果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专著、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案例分析研究报告、经验总结报告、教育叙事研究报告等)等。以上各种形式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四)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和标准

参评的教育科研成果必须能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且具有***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应对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推动作用,能为教育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或方案。能较好的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重点及难点问题,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效果,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五)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个人成果每人限报一项。申报时提供《鉴定申请.评审书》复印件一份。 

2.以县(市)、区或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申报,申报时须提交各自的《汇总表》(见附件1)。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9月18日。

二、有关事宜请与市教育科学规划办联系。

              电话 :5081233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新乡市第二十一届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